为加强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,预防和控制狂犬病,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,维护和谐社会秩序,创造良好城市环境,根据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区委、区政府的工作部署,我局起草了《关于规范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时间:2020年9月17日-2020年9月30日。
二、提交意见方式: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,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“《关于规范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”。
(一)电子邮件:发送至电子邮箱ycq.aw@163.com。
(二)书面信函:请邮寄至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路1号(区府大院)E栋103室收,邮编:517000。联系电话:0762-3331957。
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2020年9月17日